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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5-08-07 21:53:00    来源:区委、政府两办    编辑:信息管理中心    阅读:

商州办字〔2015〕119号

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调整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商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陕组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陕组发〔2015〕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生态、人文、法治商州建设,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相关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

(一)村、社区办公经费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标准

1.村办公经费标准。村办公经费提高到大村(1500人及以上)每村每年2.5万元、小村(1500人以下)每村每年2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0.8万元。

2.社区办公经费标准。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每社区每年3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

3.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标准。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为每社区每年10万元。

(二)村级干部补贴范围及标准

1.村干部补贴范围及标准。大村(1500人及以上)领取补贴范围不超过6名,主要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村监委会主任;小村(1500人以下)领取补贴范围不超过5名,主要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者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村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为每月20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每月2500元;村副职、村文书、村监委会主任补贴原每人每年1.6万元标准保持不变。村干部补贴三年调整一次。

2.社区干部补贴范围及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当选社区“两委”成员的,只享受原单位待遇。社区专职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或年满60周岁人员,被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按不同岗位享受补贴,标准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每人每月1100元,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补贴每人每月800元,委员补贴每人每月600元。其他居民被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按不同岗位享受补贴,标准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3000元,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监委会主任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委员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委员之间兼职的只领取一份最高补贴。社区干部补贴标准随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村(社区)办公经费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从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二、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和村级干部补贴结构及发放

1.村(社区)办公经费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村(社区)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水电费、宣传资料费、报刊征订费、差旅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开支。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群众党建品牌创建,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区活动阵地党建文化建设,社区党组织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社区群众需要的其它服务事项。但不得用于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及已有财政资金安排的服务项目,以及社区自身办公条件改善及办公场所建设。村(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和双签审批报账制度。

2.村干部补贴结构及发放。村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补贴占60%、绩效补贴占40%,其中绩效补贴主要根据村干部坐班、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办实事、推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阶段性工作完成、为民服务代理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确定。实行村干部基本补贴和25%的绩效补贴按月发放制度,由镇办负责每月28日前将当月补贴通过“村干部工资本”发放给村干部本人。各镇办要按照《商州区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镇办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进行考核,剩余75%的绩效补贴,根据村干部平时考核和年终“联述联评联考”结果,于次年1月底前,通过“村干部工资本”一次性发放给村干部本人。

3.社区干部补贴结构及发放。社区干部补贴结构和发放参照村干部执行,同时年终区上按照《商州区社区“两委”成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办法》进行社区委员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超过90%的奖励一个月补贴;测评满意率在70-89%之间的不奖不罚;测评满意率在69%以下的,下年度干部补贴下浮25%。奖罚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社区“两委”成员总人数的10%。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整提高村级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村级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的重要性,按照新范围、新标准、新要求及时兑现到位。

二要规范管理。各镇办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的管理工作,保证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挤占挪用。要根据“村财村用乡代管”、代理记账、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村(社区)设账等原则,加大对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将村级办公经费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作为重点公开项目,每季度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1次以上,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村(社区)规模和村级实际需要核定村级干部职数,未经正常选举不得随意设置村级干部,严控村级干部数量,要建立享受补贴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新增和退出人员及时审核、严格把关;每年年初各镇办应分别将本年度享受补贴的村级干部花名册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备案。2015年享受补贴村级干部花名册需于8月15日前上报。

三要强化督查。区上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补贴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财政局要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农业局、审计局定期对村级办公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和村级干部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区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各镇办要对村级经费进行监督审计。区财政局要指导各镇办财政所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作用,严格审批程序,实行透明化管理。

附件:商州区领取补贴村级干部花名册(表样)


                                     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

                                     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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