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推荐干部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审批工作;负责党群、人大常委会、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及科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职位管理、调配等工作;考察审批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和区级各部门人事或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的调整、任免事宜;协助管理中央部属、省属在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
(三)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队伍建设。
(五)负责区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六)对全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区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指导全区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八)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承办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九)负责区级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区级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全区党群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检查下级组织部门的工作,及时向区委、省委组织部报告全区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十三)负责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全区干部的离休和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十五)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