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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非公党建工委与党建指导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7-01-12 18:07:56    来源:非公党建工委    作者:李亚莉 郭永康    编辑:信息管理中心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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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和动态巩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百覆盖”,进一步明确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非公工委与区派17名党建指导员签订了《党建指导员目标责任书》。

《党建指导员目标责任书》内容:1、负责向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业主、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内建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监督和引导派驻企业和社会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2、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信息台账,摸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数、党员数量、生产经营状况、业主身份等情况,建立台账。条件成熟时帮助其筹备和建立党组织,帮助新建的党组织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各项规章制度。3、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业主、员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每年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2名。在派驻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找”(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及时把“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纳入组织管理。4、架起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协助党支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类有益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班组”“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服务+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做贡献。5、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关心和支持非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组织的服务活动,协助做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与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解决生产经营、服务管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位党建指导员每年要为所派驻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办1—2件实事。

为了保证《党建指导员目标责任书》的全面落实,要求党建指导员每月到所联系的每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向区非公党建工委进行一次汇报交账。同时要求派驻单位对党建指导员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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