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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时报送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核查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5-09-14 09:02:49    来源:干部股    作者:干部股    编辑:干部股    阅读:

 

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组通字〔2014〕55号)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对我区的巡视反馈意见,现就我区做好2015年度上半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核查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范围、严格政策界限
  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商组通字[2014]55号文件中规定的整治对象、范围及政策进行严格核查,做到逐人筛查,确保核查清理工作不漏一人。
  二、按时上报、确保清理到位
  核查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对核查出来违规兼(任)职的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和整治。凡单位没有违规兼(任)职情况的实行 “零报告”,规范填写《商州区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15年9月8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三、明确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核查工作,巩固整改成效,确保“不反弹”。凡不如实核查上报,不及时清理,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实施责任倒查。
  联系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股0914-2393322,相关文件、表格电子版请登录det365娱乐场所自行下载。

 

  附:《商州区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


                                                      中共商州区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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