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组发〔2015〕7号
中共商州区委组织部
商州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州区扶贫开发局
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的实施意见
各镇、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省市驻商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运用党建夯基工程选派“第一书记”等经验,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成果,进一步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按照中省市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区委要求,结合我区实施党建夯基工程的实际,现就做好我区选派机关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选优配强
1.明确选派范围。按照中央提出的“要加大选派第一书记力度,做到应派尽派”的精神,全区所有村(社区)都要派驻1名第一书记。要结合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和社区“评星定级、晋位提档”活动考核结果,突出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两个重点,按照“好类村(四星社区)锻炼干部,较好类村(三星社区)巩固提升,一般类(二星社区)村统筹安排,较差类村(一星社区)重点扶持”的思路,有针对性地确定第一书记人选。
2.人选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基本资格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按照因村派人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派出单位研究,提出选派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3.加强统筹选派。第一书记要从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以区直部门和镇办干部为主,优先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专业技术特长的优秀党员干部。中省市有关单位将结合扶贫包村工作任务,向联系村或社区选派1名第一书记,区直部门和镇办机关不再选派。区委在中省市选派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因工作需要,部分村(社区)由“双包双促”区直部门派驻第一书记,镇(办)党委原则上不再选派;其余村(社区)的第一书记由镇(办)党委选派,做到村和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全覆盖。要重点从区直部门和镇办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中选派,此前我区选派的符合条件的“第一书记”人员也可作为人选。
二、明确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镇(办)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村级党组织,指导、协助村级“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意从派驻村和社区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第一书记要以“五抓五强”为重点,认真履行党的政策宣传员、惠民政策督导员、联系群众服务员和升级晋档指导员的职责。
1.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发现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亮身份、评星级”制度,把好党员“入口”,加强党员管理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落实市委提出的村级“五项举措”和“五个规范”,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村级便民服务平台等,努力把村和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成为村级其它组织的领导核心。
2.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认真抓好任职村(社区)“党支部+合作社+党员户”精准扶贫工作; 组织力量对派驻村(社区)贫困户(含党员贫困户)再识别、再核实,逐户找准脱贫瓶颈,依据致贫原因进行科学分类,“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施精准扶贫;帮助村和社区“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培植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扶贫,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3.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民事代办、干部坐班、信访接待、百姓问政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级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管理考核
1.实行任期管理。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1至3年,鼓励连派连任,不占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坚持驻村(社区)工作服务,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村或社区。中省市选派的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1年,期满后根据情况再更换人选。
2.严格日常管理。第一书记由区委组织部、任职所在镇(办)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每半年要向区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镇(办)党委递交一份工作总结。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将履行检查指导责任,镇(办)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直接管理责任,经常了解驻村(社区)工作情况、廉洁自律表现等。派出单位要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或社区调研,指导促进工作,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镇(办)党委要与第一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任期目标任务。第一书记任职期间,每年要记一本工作日记、讲一次党课、写一篇调研报告、办一批实事、扶持一个产业。
3.强化考核奖惩。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由所在镇(办)党委会同派出单位考核,报区委组织部审定,逐一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和处理。区直部门派出的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格次,作为派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减分项目。
4.完善保障措施。各镇(办)党委、各派出单位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和成长,为第一书记正常履职创造条件。派出单位要按照《商州区选派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帮助解决第一书记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区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制定完善有关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所在镇办要力所能及地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党委、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区委组织部做好牵头组织和协调指导工作。区扶贫开发局要结合区直部门和镇村机构改革,尽快调整确定部门单位联系包扶村,配合做好精准扶贫村第一书记的检查考核和管理工作。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开展涉农、扶贫等政策和技能培训,加强业务指导,配合做好检查管理,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发改、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化、卫计、环保、林业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财政局要统筹安排,保证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扶贫开发局要从扶贫资金中专项安排帮扶经费。派出单位要与第一书记联村,加大支持帮扶力度。
3.做好优化调整。区委组织部将根据选派第一书记标准和要求,结合区直部门和镇村改革情况,对已经选派的第一书记适时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中省市部门单位扶贫包村的村或社区由上级选派,其余村和社区由镇(办)党委审报、区委统筹安排。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与中省市县包扶部门做好对接,确定好第一书记人选。区委组织部将按照区委要求,对所有选派的第一书记,以文件形式明确到镇办。7月15日前所有选派干部必须到村(社区)工作,并逐人填写《商洛市选派第一书记人选登记表》(附件1)和《商洛市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汇总表》(附件2),建立选派台帐,于7月18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汇总建档。
4.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选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把选派第一书记与“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干部驻村、部门联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注意宣传选派第一书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1.商洛市选派第一书记人选登记表
2.商洛市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汇总表
中共商州区委组织部
商州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州区扶贫开发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