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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镇办区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12-25 21:18:00    来源:区委办    编辑:信息管理中心    阅读:

商州办发〔2015〕7号

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镇办区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适应从严管党治党新常态,进一步强化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央、省委和商洛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健全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建立领导有力、责任明晰、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生态人文法治新商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保障。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认识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坚持围绕中心、统筹推进。牢固树立党委抓党建“主业”意识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3、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关注社情民意,找准基层党建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的实际,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把每条线的基层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4、坚持创新破难、力求实效。遵循规律,破解难题,经常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将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实效。

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工)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分层分类落实责任。

1、主体责任。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对各自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具体要做到“八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组织设置,健全组织体系,以“两新”领域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积极培育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功能作用不强的党组织,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加强基层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注重培训,健全制度,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强化远教平台建设,稳妥有序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内关爱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六是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干部和政工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好党代表工作室,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八是深入推进全市“五个五”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下属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2、第一责任。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党组)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具体要履行好“六个一”要求:一是签订一份责任书。每年与区委和下属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把党建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抓好落实。二是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每年围绕基层党建工作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选择1-2个课题开展调研,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三是领办一项重大党建项目。带头领办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的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年会票决通过的1-2项下年度拟办党内重大事项。四是讲授一堂党课。每年结合“七一”纪念活动或年底党员大会等,直接面向基层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一堂党课。五是开展一次工作述职点评考核。每年采用大会述职点评或个别走访点评等方式,对下属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普遍进行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点评考核。六是进行一次双向述职。每年在区委全委会和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的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年会上,向全体区委委员和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党(工)委的党代表(党员代表)分别作一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

3、直接责任。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分管党群、组织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职责是:当好第一责任人的参谋和助手,按照区委和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党(工)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地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各项计划和工作落实,培育和树立各类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动态,研究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发挥党建常规工作的审核把关作用,为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决策提供主导性意见。

4、一岗双责。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具体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围绕中心任务,把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分管工作中,及时向党(工)委报告重大事项,并提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设性意见。二是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每年与分管领域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三是结合包抓联系点工作,加强基层治理能力,促进基层组织规范化运行,切实抓好联系点的班子建设,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群众评价等情况,为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选优配强村(社区)及机关党组织班子做好参谋,每年为包抓联系点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四是结合联系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经常深入企业和社会组织了解情况,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并指导做好“一派二建三服务”党建工作。五是结合“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每年帮扶1-2个困难户,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认领1个“微心愿”,并根据“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要求,做好农户走访工作。

四、工作措施

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党三问”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常严、常抓常新,持续用力、坚持不懈。

1、实施项目管理。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要对照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五抓五强”党建主题统筹推进“五个五”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编制的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考评清单”和“考评办法”,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项目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建项目,明确包抓责任人、列出落实时间表、建立销号台账,抓好党建项目的推进落实。

2、开展分析研判。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改进工作,及时开展面上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问题。

3、加强联系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分工情况,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甚至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和“两新组织”中建立联系点,采用领导联系、派驻“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组团帮扶等方式,配强班子、建好制度、管好队伍,合力推进整顿提升工作。

4、落实经费保障。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要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筹措资金,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补助等资金落到实处,区直部门也要加大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投入力度,为确保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地议事、有责问事”创造良好条件。

5、强化督促检查。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督查室要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五、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

每年区委组织部要通过信息采集、实地勘察、基层评议、个别谈话等程序,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研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书记每年要向区委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要组织好向本级党代表进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并主持召开好下属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会。

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评先选优、提拔使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直各部门党组(总支、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中共商州区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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